一个真实的故事
我曾经打交道过的诸多保险公司中,有一家“大型国企”(具体名字就不说了)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!
有多深刻呢?
我们当时与对方合作了一款意外险产品,理赔的时候非得单独写一份意外事故说明(申请书上其实有,但不行);后来呢,说收款银行卡需要正反面复印件,而且卡的反面需要客户签字;再到年底的时候,案子基本上就不动了,于是我们又组队去这家公司现场办公,帮忙“销案”......
真想说一句~“ma蛋!”
只是感觉,不是品牌
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在《市场营销学》中的定义,品牌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、利益和服务。
实际上,科特勒所说的品牌,叫做口碑更合适!因为,在资本与广告面前,真正的品牌不值得一提!
每年春节前,“过年不送礼,送礼就送XX金”的强奸式广告都会如期而至。XX金能有多少营养与实际保健功效?估计只有史玉柱自己最清楚。我相信一定是赚的盆满钵满,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强奸大众的视觉与听觉!
但,这不是科特勒所说的品牌,也不是真正的口碑。这是在资本、营销导向与思维惯性作用下的“广告错觉”。不幸的是,一些人对此深信不疑,特别是一些中低收入者!
选保险,品牌似乎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。毕竟,像我们这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,一切只看责任、条款和性价比的人,只是极少数。
2019年保险公司服务排名,然并卵
中国银保信每年会对保险公司服务进行评价与排名:根据电话呼入人工接通率、理赔获赔率、投诉率等8类定量指标,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服务创新和重大负面事件分别进行加减分。最终,保险公司服务评级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四大类,具体包括AAA、AA、A、BBB、BB、B、CCC、CC、C、D共10级。其中AAA是最佳,D是最差。
我们来看看前不久公布的2019版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。
寿险公司中,排名AA级的交银康联,A级的恒大人寿、中银三星,如果从业务规模与行业知名度来说,非“小众”莫属。BBB级的建信人寿、百年人寿(就是卖康惠保的那家),综合排名也是与中国人寿同一级别,而且要高于新华人寿、人保寿险、阳光人寿等。
前几年我给自己投保了中韩人寿的盘古定寿,这家公司在本次排名中比较靠后(截图中看不见),但这丝毫不影响保单和条款赋予我的保障!
财险公司,就不再赘述了,自己看。
保险不是面子工程,但保险一定是一份沉甸甸的、实实在在的保障。如果非要做一个选择题,那我宁可花同样的钱去买一份50万保额的“小公司”的重疾险,也不愿为了所谓的品牌将保额降到40万甚至是30万。
保险,无论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,都是白纸黑字的合同。保险法第三十条也早已明确: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
没有网点怎么服务?
投保:手机投保、在线支付即可!估计现在没几个人真的非要跑去保险公司柜面手写投保单了。
保单/发票:电子保单/电子发票直接发到投保邮箱,或登录个人中心下载/查阅。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一样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,而且,理赔时根本用不上保单,也用不上发票。
退保/变更:保单没有生效前,保险公司一般电话核实无误后直接就处理了;保单生效后,通过邮箱发送申请书等资料影像件即可。
理赔:医疗案件原则上都需要发票原件或结算单/分割单原件,可快递到指定地点,费用一般到付(极个别保险公司需要寄付,如果是红保石客户,可以找我们报销快递费用)。非医疗案件,理论上来说影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即可。
以上这些,比请假去柜面现场排队是不是要方便太多?
正如你的城市大概率没有京东、淘宝这些企业,但这丝毫不影响你义无反顾的剁手与血拼!
这家“小公司”会不会倒闭
我们国家要求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%,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50%,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%的保险公司,中国保监会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,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监管措施。
《保险法》第八十五条,保险公司因分立、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,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。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,进行清算。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,除分立、合并外,不得解散。
根据银保监会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的《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》中明确规定,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清算,保险保障基金可以进行80%-100%的救助。
2009年,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出现巨额亏损,保险保障基金直接增资60亿!中华联合保险这家公司现在还活得好好的!
2018年,安邦保险原董事长吴小晖落马,银保监会接手监管安邦,保险保障基金增资600多亿,安邦更名为大家保,所有保单继续有效。
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保险业恢复以来,从一两家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家,虽然经历了数次全球性金融危机,但还没发生过一例破产事件。